| 关于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和藏历新年 “三大节日”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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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28 17:22 文章来源:运行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各地(市)商务局(整规办):
2008年元旦、春节和藏历新年即将来临。为做好“三大节日”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确保节日市场繁荣稳定,确保全区人民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指示精神和商务部的安排部署。特做如下通知: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
元旦、春节和藏历新年是全区各族群众举家团聚的喜庆日子。确保三大节日市场供应和安全工作不仅是一项经济工作,更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事关平安西藏、和谐西藏、小康西藏的建设;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节日喜庆氛围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流通服务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好元旦、春节和藏历年市场供应工作是商务部门的重要职责。因此,各地(市)商务局一定要从思想上提高对节日市场供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做好三大节日市场供应和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商务工作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任务到人。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节日市场稳定,居民消费安全。
二、采取措施,保证节日市场商品供应充足
各地(市)商务部门要在当地行署(政府)和商务厅的统一部署下。提前安排,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好节日市场、防抗灾生活必需品和药品等重要物资的市场供应。一是在当前CPI价格上涨幅度大的情况下,要认真分析市场供求形势和节日市场特点,抓住供求矛盾突出的商品,如猪肉等,加强与产地的联系和衔接,确保供货渠道畅通,保证市场供应。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节日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研究制订周密、可行的应急处置措施。针对影响市场稳定的突出问题,立即采取必要的调控措施,防止市场异常波动的发生,确保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尤其要保证农牧区市场的商品供应。三是进一步做好储备商品的管理工作,要保证储备商品数量到位、质量完好,做好应急投放准备工作。四是要按照商务厅印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藏商商运发[2006]21号)的要求,及时制定防抗灾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落实责任,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一旦发生灾害,生活必需品价格暴涨、抢购等市场异常波动事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的同时,立即上报商务厅。
三、加强市场监管,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各地(市)商务局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藏政发〔2005〕3号)的要求,节日前夕和节日期间,在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大对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和畜禽屠宰行业的管理力度。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杜绝不合格商品上市流通。重点加强对禽、蛋、蔬菜、水果、水产品、熟食制品等食品的检验检测,对不合格食品实行严格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等制度。二是做好清仓查库工作,对于保质期、进货渠道、加工卫生环境等不符合要求的商品,要坚决清理、销毁。三是各地(市)整规部门要针对节日市场食品需求量大,群体消费集中的特点,结合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严肃查处生产和销售病害肉、注水肉、假酒、毒酒及改换过期食品包装标签等违法行为。四是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节日市场供应工作的检查,清除事故隐患,重点检查批发市场、零售场所、商品仓库、屠宰企业、餐饮企业的商品货源和质量情况;节日市场供应应急措施和食品安全情况。
请各地(市)商务局将本地市场供应和开展市场检查情况及时报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和自治区整规办。
四、集中力量,抓好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市)商务局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配合当地安全主管部门加强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要通过组织检查和企业自查相结合等形式,加强对商场(店)、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的防火等各项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防火应急预案切实可行。要认真落实自治区、发改委、商务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商务部〈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意见》(藏商发建字[2007]18)和今年11月份下发的《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的紧急通知》要求,加强营业高峰期、展览会、开业庆典和促销等经营活动的组织管理,细致地做好安全和保卫工作,充分考虑大型促销等活动中人员拥挤潜在的秩序混乱、疾病传播和人身伤害等不安全因素,完善防范应急预案,切实消除大型促销活动中可能导致人身伤亡等问题的不安全因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市场监测分析
重点监测粮食、食用油、猪肉、蛋品、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认真做好三大节日市场供求、价格预测分析,增强对市场走势和异常波动的预见性,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引导节日消费。节日期间实行假日经济情况日报送制度,加强对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工作。2007年2月6日-2月11日每日17时前报送本地商场当天商品销售额以及同比增长或减少幅度、销售热点、顾客投诉热点、消费市场特点等情况;2月12日报送春节期间总体情况。同时要对春节和藏历年期间市场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主要内容包括:2007年2月6日-2月12日所在地区市场供求、消费品价格走势、热销商品、零售和餐饮企业销售和客流情况、商品市场运行特点等方面的情况。上述情况,请于2007年2月12日上午10点前,将春节期间的市场运行分析材料报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商务厅汇总后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商务部等有关部门。
联系人:王永慧 田梦帆
电话:0891-6821953
传真:0891-6864263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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