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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2007年工作总结
2007-12-28 17:19  文章来源:运行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一、2007年主要工作总结
(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实现碘盐市场覆盖率52%的目标
2007年围绕《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的通知》(藏政发〔2007〕16号) “碘盐推广人口覆盖率提高到52%”目标要求,自治区商务厅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结合自身职能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的自治区卫生厅等八部门《关于持续消除碘缺乏病防治规划》和全区消除碘缺乏病工作会议精神,商务厅制定了《关于贯彻〈西藏消除碘缺乏病防治规划〉的实施意见》,并印发各地(市)商务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二、制订了《西藏碘盐营销网络体系建设规划》,并争取到国家专项资金4526万元,建设拉萨、那曲、昌都和阿里4个配送中心和7011个乡镇零售网点。目前项目初设已完成,以上建设项目在2008年底投入使用。三是组成调研组对山南地区隆子县的兴巴乡,错那县的勒布镇、勒乡、亚玛乡和林芝地区贡布江达县的巴河镇、金达镇,波密县的古乡、松宗镇,米林县的南依乡等5个县、9个乡镇、18个村、5所学校,采取召开座谈会、入户入校和商家抽查等方式,开展了为期9天的盐业市场调研,同时对拉萨、日喀则、那曲、昌都和阿里五个地市进行了书面调研。从调研情况看,2007年我区碘盐市场覆盖率提高的主要因素,1、领导重视是推广碘盐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的前提。2007年山南地区碘盐市场覆盖率达到95%,高于全区52%目标43个百分点,关键得益于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山南地区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王瑞连同志高度重视推广碘盐消除碘缺乏病工作,他说:“推广碘盐消除碘缺乏病工作,不是给老百姓卖几斤盐的小事,而应当做给老百姓送健康的大事来抓”。2、县、乡政府是推广碘盐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的关键。3、各级商务盐业部门扎实有效的工作是推广碘盐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的重要保证;山南地区盐业公司按照县、乡政府签订的碘盐目标责任书和县商务局的要求,由公司领导带队,不分季节和路况,不分工作日和节假日,及时地配送到乡镇。在日常工作中公司员工既是装卸工,又是销售员、宣传员。他们的辛勤劳动和付出,极大地促进了山南地区碘盐市场覆盖率的提高,受到了群众的好评。林芝地区商务局为掌握各县食盐市场情况,作好碘盐的推广工作,共组织30人次,车辆10台次,深入到30多个乡镇、60多个村开展调研。通过与县政府沟通,与乡镇村座谈。积极落实推广碘盐消除碘缺乏的目标。4、健康教育是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基础。四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安排近千万元资金对农牧民食用碘盐实行价差补贴。提高了农牧民食用碘盐的自觉性。 五是各地市商务部门加快了碘盐网点建设步伐。截止2007年9月底全区共建设食盐销售网点87个,其中拉萨18个,日喀则11个,山南12个,那曲13个,林芝8个,昌都25个。
截止2007年11月底,全区实现碘盐销售9049.33吨(阿里无统计数字),其中:拉萨2051.88吨;日喀则2210.00吨;山南1836.75吨;林芝930.70吨;昌都1046.00吨;那曲974.00吨。全区碘盐市场覆盖率约为50%,预计2007年可以完成全区碘盐覆盖率52%的目标。
(二)加大市场运行监测力度,确保消费品市场平稳运行
1、2007年消费品市场运行平稳,市场繁荣,商品供应充足
1-10月份全区共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22,428万元,同比增长26.8%,较去年同期增速提高5个百分点。其主要特点有:(一)城乡消费品市场均快速增长。 1—10月份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7149万元,同比增长29.9%,与2006年同期增速基本持平;县及县以下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5279万元,同比增长25.4%,较去年同期增速提高10.8个百分点。(二)批发零售贸易业保持快速增长,住宿和餐饮业增速加快。1—10月份批发零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44152万元,同比增长26.0%,较去年同期增速提高5.6个百分点。其中批发业85641万元,同比增长48.4%,零售业658511万元,同比增长24.1%;住宿和餐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8127万元,同比增长31.5%,较去年同期增速提高5.6个百分点。其他行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148万元,同比增长13.7%。
2、切实安排好猪肉及副食品市场供应工作
针对今年5月中旬以来,受全国猪肉价格上涨的影响,导致我区猪肉价格普遍上涨,供应偏紧。对此,为保证全区肉禽蛋菜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一是成立了以厅长谭云高为组长,分管副厅长朱立福为副组长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市场运行处。并制定了保障供应应急预案。二是及时向各地市商务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安排好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保持市场平稳运行的紧急通知》(藏商发运字〔2007〕13号)和《关于切实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的紧急通知》(藏商发运字〔2007〕11号)。就做好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市场监测,积极协调产销衔接,加大市场管理力度,维护市场平稳运行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地市商务主管部也加大了对猪肉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和调控力度,组织当地企业和经营者加强了生猪和冻猪肉及其替代品的采购力度,增加了猪肉等副食品库存数量,为猪肉等副食品市场平稳运行提供了有利条件。三是为了及时掌握猪肉等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商务厅于6月初及时启动了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通过西藏商务天气预报将市场动态及时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商务部。6月初以来,共报送商务天气预报信息35期。四是加强了对生猪屠宰厂和猪肉市场的管理,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我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大了对生猪屠宰厂和猪肉市场的整治力度。五是加强与商务部、地(市)商务局信息沟通。多次向地市发函了解猪肉等主要生活必需品价格、供应等情况。及时向商务部反映,并对猪肉市场情况做了专题汇报。为保证我区猪肉市场正常供应,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商务部分别上报了《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安排好猪肉市场供应有关事宜的紧急请示》、《关于安排国家生猪、冻猪肉储备应对西藏市场异常波动的紧急请示》。六是保证了在突发事件期间鲜猪肉市场的稳定。6月8日下午,我处接到“拉萨生猪定点屠宰场多头生猪有疑似口蹄疫症状”的举报,随即会同农牧、动检等有关部门实地进行调查。经有关部门检疫,认定屠宰场511头生猪为口蹄疫病。按照拉萨市重大动物疫情相关处置要求,关闭了屠宰场。为了保障市场供应,缓解猪肉市场的供需矛盾,防止猪肉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我厅会同市商务局,在市肉食品公司召开现场紧急办公会议,制订了猪肉市场供应应急措施,立即动员和组织拉萨市肉食品公司和经营者分别到四川、重庆等地采购冻猪肉货源,同时与山南商务局协调,对近期调入拉萨的生猪活体,安排到山南定点屠宰厂进行屠宰后投放拉萨市场,确保了拉萨鲜猪肉市场正常供应。21天疫情期间从山南地区调剂投放到拉萨市鲜猪肉平均每天78头左右。七是加强了副食品储备管理。全面落实副食品储备制度,对储备工作加强监管,积极开展的储备工作检查,保证储备副食品的质量完好、数量到位,确保储备能够应对市场异常波动。
三、认真做好节日市场商品供应及食品安全工作
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商品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使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乐祥和的节日,一是从保证节日市场商品供应、保障上市销售食品安全、抓好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和加强节日市场监测等方面进行了精心安排部署。向各地市商务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07年“三大节日”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07年“五一”黄金周食品安全、经营安全和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做好2007年“十一”黄金周食品安全和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二是在节日前夕,对拉萨市的冷库、商场超市及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了专项实地检查。重点检查了蔬菜、水果、牛羊肉、冻肉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库存、数量价格及卫生质量情况。三是启动节日市场日监测制度,安排专人值班,将每日市场监测情况和节后市场总体态势,上报自治区党委信息处和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
四、全面开展猪肉市场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在自治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按照商务部《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并印发了《西藏自治区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藏商发[2007]38号文件),明确了西藏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和各地市行署政府及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和要求。同时,成立了西藏自治区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厅市场运行调节处设立了办公室,加强了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并与各地(市)商务局签订了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
自开展猪肉市场专项整治以来,各地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专项整治活动。截至11月15日,已对全区11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逐一登记建档,整治重点区域7个,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11家95次,检查猪肉经营企业、商户581家,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87人次,出动车辆251台,实施肉品检验673次,取缔私屠滥宰窝点1家,收缴私屠滥宰肉、注水肉和病害肉150公斤。全区县级以上城市生猪进点屠宰率已达70%,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9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生猪检疫、检验制度进一步落实。基本实现了全区猪肉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总体目标。
五、努力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一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精神,切实加强食品流通、消费领域的监管,深入实施以“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确保今年工作目标和任务顺利实现,今年年初,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实施“三绿工程”的通知》,制定了今年工作目标,明确了工作任务,并要求各地把推进三绿工程作为今年主要工作任务,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从各地市情况看,此项工作正在实施中。二是切实加强食品市场管理,严防不合格食品从流通领域进入市场,一方面加大了对食品经营企业的管理,要求企业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行业自律机制和建立食品安全市场责任制度。如拉萨市肉食品公司不仅制订了食品安全责任制,而且与全部商户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另一方面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严防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进入柜台和货架。如拉萨肉食品公司、红艳超市等加强了超市内部的巡查,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销毁制度。
六、认真开展品牌发展资金评审工作
2007年11月资金办公室根据《西藏自治区品牌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西藏自治区品牌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宜补充的通知)精神。对全区申报的品牌发展项目进行了初审,为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能,切实安排好、使用好资金,培育有西藏民族特色的知名品牌。2007年确定西藏吉圣高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西藏金珠雅砻股份有限公司(山南)、西藏林芝地区米林农场、林芝大峡谷酿酒有限公司、西藏那曲色尼土畜产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日喀则江孜县国合公司、西藏日通藏医药研制中心藏药厂、拉萨市城关区古艺建筑美术公司等八家为品牌资金项目扶持单位。
二、2008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重点做好市场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
一是认真执行《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表制度》、《重要生产资料市场监测报表制度》和《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统计报表制度》等,加强对样本企业的管理,并督促企业准确、及时填报。二是充分利用商务部直报系统平台,加强我区市场运行监测直报系统建设。三是加强节日市场和应急状态下的监测,做好值班和每日报告工作。四是定期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商务部报送市场信息,重视信息对市场的引导作用,进行预测、预警,逐步建立通过“商务天气预报”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市场信息的制度。
(二)上下联动,进一步加大碘盐的推广力度 ,确保2008年碘盐市场覆盖率达到65%
一是在厅重大项目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安排好、使用好碘盐营销网络体系建设资金,作好对拉萨、那曲、昌都、阿里四个碘盐配送中心和7011个碘盐零售网点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二是利用好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5全国碘缺乏病宣传日,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食用碘盐消除碘缺乏病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食用率。三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盐业市场的整治力度,净化碘盐市场环境,规范盐业市场秩序。采取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办法,打击土盐、非碘盐的违法经营行为,对数量多的土盐、非碘盐的违法经营行为,通过公开曝光、重罚等方式,予以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四是加大对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碘盐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加快碘盐推广步伐。五是配合卫生厅等有关部门作好对《西藏持续消除碘缺乏病防止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工作。六是配合财政部门作好对农牧民食用碘盐价格补贴工作,切实减轻农牧民群众的负担。
(三)完善市场调控机制,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不断完善我区市场应急管理系统,重点加强应急商品数据库建设,统筹国家储备商品和社会应急商品两种资源。一是加强与我区56家应急商品重点流通企业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应急商品重点流通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能力和商品库存情况,做好应急商品的随时投放和供应。二是继续加强对全区七地市粮油类、肉类、水产品类、果蔬类等类别的64个品种监测工作,及时把握市场动态。按照我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保障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三是认真贯彻《自治区副食品储备管理办法》,修改、完善储备商品日常管理制度,细化工作规则,严肃工作纪律,加强重要储备商品管理,督促承储企业在确保储备数量、品种和质量的同时,重点作好储备商品的推陈出新工作。
另外,向商务部申请在我区建立生猪活体储备,增加储备品种,优化储备结构,增强市场调控能力。
(四)认真安排好节日市场的商品供应工作
一是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总体安排和商务部的要求,认真安排部署好重要节日市场商品供应工作,重点要确保农牧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群众的生活必需品不脱销、不断档。二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节日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做好节日市场应急处理和安全防范工作。三是加强节日市场监测,掌握市场运行状况,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四是做好节日市场值班工作,每日向有关部门报送假日销售额、消费热点、消费市场特点等信息。
(五)实施“三绿工程”,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工作
一是深入实施以“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开展“三绿工程下乡”工作。二是贯彻落实《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进一步规范我区食品流通市场。三是组织开展“绿色消费”理念和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不断增强生产者、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提高社会公众的自我保护能力,推动“绿色消费进万家”。 四是加强边销茶市场管理和供应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放心茶”的饮用。
(六)继续开展“品牌万里行”活动
继续组织品牌评价认定和推荐工作,加快我区品牌建设步伐,用好商务部拨给我区的品牌发展资金。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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